与图片库主办单位签约后即成为本图片库签约摄影师,并享有如下权益和义务: 1、以图片库、主办方名义进行摄影创作(发《游客》杂志采编证)。 2、委派签约摄影师到境外、省内进行专题摄影采编,刊发后支付稿酬(稿酬按杂志统一标准支付)。 3、在“辽宁风光图片库”签约摄影师栏目中开设推介版块(摄影师简介、创作风格、作品展示、销售),由摄影师提供上传材料,作品限40幅以内,可随时更新图片,要求TIF格式,20兆以上,为该摄影师寻求市场。 4、销售的图片,作者按“卖出价”的50%收取稿酬。 5、在《游客》杂志“旅游摄影”栏目中列表免费推介签约摄影师。 6、缴纳签约注册费1000元/年(如当年该作者的稿酬收入低于2000元,第二年免收签约费)。 7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图库的各项摄影创作,如年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委托的拍摄任务,将取消其签约资格。 8、签约后即可申请加入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,并享有会员待遇(详见协会章程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