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入库说明

加盟“辽宁风光图片库”(图片超市)

  辽宁风光图片库(图片超市)现拥有会员千余人,收集各摄影师风光图片近万幅,我们将逐步整理、编码后推向市场(图片超市)。目前旅游市场需求风光图片资源,而摄影人手中又积累了大量的辽宁风光图片,却无法展示。打造图片超市就是将摄影人的风光图片通过网络媒介展示给大众,向旅游企业(市场)销售,解决摄影人创作“只支出,无收入”的尴尬局面,为摄影人提供一个展示、销售风光图片的“柜台”。

加盟图片库的规定
一、
图片
1、提供图片应以辽宁境内的风光图片为主(自然、山水、景区、园林、生态、农业、工业、动植物、历史古迹、寺庙、风土人情等),请参照图片库类别。
2、认真填写“图片入库登记表”(可在本网站下载填写),填写后与光盘一同寄送过来,由我们签收、存档、入网。
3、作者提供的图片应为电子文件,文件格式为RAW、TIF、JPG任意格式之一,每幅应在20兆以上(用photoshop打开时显示的像素尺寸),图片分辨率为300dpi,大幅尺寸可做说明。刻录在光盘上,以快递方式寄给我们(自留备份,不退稿)。
4、风光图片拍摄年份不限,参展获奖情况不限,可做说明。
5、图片库根据市场需求及图片质量、艺术效果择优进入图片超市,如该图片在两年以上未被使用,图片库将根据市场需求酌情删除。
6、所售图片在网页中不显示作者姓名。
7、图片允许使用范围:广告宣传品、样本、画册、报刊、路广、包装品、印刷品、展览等商业行为。

二、
版权
1、图片库保护作者的权益,作者所投稿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(商家如需买断另议)。
2、作者所投图片的著作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3、图片库负责代售图片,并不得将图片无偿转让他人使用,如违规将赔偿作者两倍的罚金。
4、入库图片作者本人不得将该图片再做商业用途转让他人使用(摄影展览除外),如商家需求要经由图片库代售。
5、图片库保护作者的权益,入库图片受法律保护,并聘专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,咨询版权事宜,对于图片被第三方盗用等侵权行为由律师代为受理,胜诉后收取索赔额的部分代理费。

三、稿酬
1、作者享有作品(图片)的稿酬权。
2、图片一经商家选用(支付费用后),十日内支付图片作者的稿酬,作者指定银行卡号或本人领取。
3、稿酬标准为“卖出价”的50%。
4、作者稿酬的税金,按国家规定由作者本人缴纳。
5、图片库主办方有权在公开场合举办图库图片展示不另行支付稿酬,不收取作者费用,通过展览售出的图片按50%支付作者稿酬(照片属作者姓名)。

下载:图片提供说明——图片入库登记表.doc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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