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推动辽宁旅游产业的发展,表彰在旅游风光摄影创作上有突出贡献的摄影人,由辽宁省摄影家协会、辽宁省旅游协会、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共同发起“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”的评选活动。
“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”评选细则: 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 1、在辽宁境内工作、生活的摄影工作者、各摄影协会会员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评。 2、报评作品需是在辽宁境内拍摄的旅游风光摄影作品。 3、参评者有作品被旅游宣传采用、发表、展览过。 4、报选作品评选标准:画面选题、表现手法、立意创新、制作质量为主要依据。 二、奖项设置 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,每届评选10名,每两年评选一次。 三、报评时间 201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止(4月25日—5月10日网上公示) 四、评选程序 1、报名:由各市摄影协会推介,也可个人报名参评。 2、评选:由摄影界、旅游界专家、领导组成评审组从报名作品中评选出10人作品进入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名列。 3、公示:获得入选的10人作品将在游客网上公示,公示期间无其他影友对作品内容、版权等提出异议,最终确认10名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。 五、申报金镜头奖需提供的材料 1、提供个人工作照一张。 2、艺术性强、代表个人创作水平的辽宁旅游风光摄影作品10幅。作品由作者自己洗放成24寸照片(也可先报送10寸样片)随电子文件(5兆以上,JPEG文件)光盘一同寄送至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。 3、按要求填写参评表。 六、奖励形式 1、获奖作品将在第二届辽宁旅游·摄影节上展览(每位获奖者10幅),并选登在今年6月期《游客》杂志中。 2、在第二届辽宁旅游·摄影节上颁发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奖杯及获奖证书。 七、参评活动说明 1、参评不收费。 2、获奖作者需参加旅游摄影论坛、讲座、颁奖盛典、观展等统一安排的活动。 3、获奖作者免费在《游客》杂志中刊登本人推介一页。 4、获奖作者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《游客》杂志、游客网中使用,不另行支付稿酬;在辽宁图片库中上传使用,按规定支付稿酬。 5、作品由作者本人制作成24寸照片,组委会统一装裱镜框,每幅收工本费60元,10幅共600元(展后作品连同镜框归作者本人)。
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联系方式 1、邮寄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(恒运商务2007室) 邮编:110013。 2、E-mail:138040490@qq.com Q Q:138040490 3、电 话:15712331234 传真:024-31090184 4、联系人:孙广为
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 2010年3月10日
辽宁旅游摄影金镜头奖报名表 旅游摄影金镜头奖方案及报名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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